招生计划 根据定兴县教体局《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安排》和相关文件精神,定兴县第四实验小学计划招生六个教学班。
京广铁路以东、通兴路以南、国泰街以西、华建路以南的水榭康都、昌盛苑、首府花园、工商局家属院、星马郡都、金玉华庭、大钟寺、韩家庄村的适龄儿童(不含国泰家园、医院家属院、名仕佳苑),及四季经典、商务局家属院、阳光小区、林生自然城小区、中汇广场小区、交通局家属院及范围内的适龄儿童。 2020年7月26日、27日、28日。 上午:8:30—11:30 下午:3:00—6:00 1.符合法定入学年龄要求,即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,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。2.在划定区域内有永久性住房且已居住的适龄儿童,适龄儿童随祖父母、外祖父母落户并常年共同居住,且父母有一方为独生子女,并同父母或岳父母同处落户居住三年以上的。3.招生审验需提交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及复印件,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(附购房大票)及复印件、儿童预防接种证。购买二手房未过户或未公证的不予采纳。2.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(附购房大票)及复印件。(注:购买二手房未过户或未公证的不予采纳。)2.验证:审验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(户籍所在地及入学儿童出生日期)、房产证(附购房大票)或正式购房合同(附购房大票),审验合格者签订诚信承诺书。3.登记信息:凭诚信承诺书登记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相关信息。4.领取入学通知书:上交审验材料复印件、交回诚信承诺书,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。1.报名时请家长和适龄儿童本人一起携带有关材料到学校报名。2.户口簿上,孩子要与父母在一起;或者与祖父母在一起(与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父亲同在);或者与外祖父母在一起(与外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母亲同在);如与其他监护人在一起,需出具有效法律文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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